格鬥,代表了人類好戰的天性。格鬥的戰術和力量,完全由格鬥家的性格決定。重視自我形象的人,會為了“美”而降低攻擊時的殺傷力。性格殘暴的人,則會注重於如何令對手痛、恐慌。戰場上,每個人都有不同的性格。每個人都有自己喜歡的殺人手法。只有最純粹的格鬥家,才能夠真正的掌握格鬥的意義。才能夠在戰鬥中發揮出適度的殺傷力。強,絕大對數是苦練而來的,但是也有一種強時與生俱來的,他會用自己的智慧強化自己的力量,面對強大的人。
拳擊!是一種運動!他到底會是什麼!一種暴力的發洩?!還是,他只是一種演繹,一種告訴別人,自己比對方強的行為?答案太多了,太多主見了,所以到了最後,人們只能認同自己…